聊城代办农村合作社营业执照注册
什么是农村合作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定义如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经济组织。这一定义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第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由类似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类似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和用户组成;第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性质和职能是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经济组织。同时,该法还从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的角度规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界限,即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农产品销售、加工、运输、储存、技术、信息等服务。农民朋友也可以简单地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理解为遵循合作原则的企业。这包括两个含义:一方面,合作社是企业;另一方面,合作社不同于普通企业,有自己的特点,遵循合作原则。
农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办理条件
1、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除其名称应符合企业法人名称的一般性规定外,还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一般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会、经理或股东会、执行董事、一至二名监事、经理。股东人数较多,公司规模较大的适用前者,反之适用后者。
2、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重要环节,公司章程由全体出资者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经全体出资者同意,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3、申报的经营项目中需要前置审批的,应提供有关许可证。
4、有公司住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一般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股东限定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股东限定为一名自然人股东或一名法人股东投资。
农民专用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开展以下一种或者多种业务:
1.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
2.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
3.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等
4.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本公司本着"立足聊城 服务聊城"理念,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商务服务,服务项目主要涵盖:代办公司注册营业执照、注销公司、公司变更;商标注册、版权登记、软件著作权代办、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发明专利申请;财务公司代理记账、会计公司纳税申报、财税咨询服务、财务外包服务、出口退税、乱账清理、烂账处理;代办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办理、卫生许可证代办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ISO体系认证;建筑资质代办理、400电话等业务……。